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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纪念检察机关重建三十周年新闻发布会

1022上午,市检察院召开纪念南京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向在宁新闻媒体介绍三十年来的全市检察机关发展历程。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志伟、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谢健,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林同晖、公诉一处副处长郭煜华参加了发布会。

刘志伟检察长介绍说,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文化大革命”当中,公、检、法被砸烂,建立于新中国成立伊始的检察机关被撤销。1978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决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

恢复重建30三十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根本宗旨,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自觉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理念创新为先导,先后推出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办案机制、诚爱青少年成长基地、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等一大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改革举措,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检务督察和效能监察,有力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龙头,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网上办公办案、网上监控指挥、网上教育培训、网上绩效考核等,有效地推进了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坚持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强干警素能建设,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战略,有效促进了干警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近几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市委提出政法工作要努力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要求,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开展了争创全国先进检察机关活动,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我市的反贪、预防、警务、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青少年维权、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表彰,江宁区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称号,鼓楼区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6个基层院被评为省级先进检察院;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工作者”汤在勉、“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谢健、“全国十佳公诉人”李爱君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具有代表性的先进模范人物;市院作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建设的先进单位被高检院确定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育示范基地。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市几代检察人团结拼搏、无私奉献的辛勤汗水,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各级政府热情关心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南京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特别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所给予我们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刘志伟检察长向全市人民承诺,南京市检察机关将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我市检察事业新的局面:

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大和中央领导同志对政法工作以及检察工作一系列新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干警的头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充分体现检察工作的政治性;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充分体现检察工作的人民性;积极创新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体现我国检察制度的优越性,确保全市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定不移地做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者。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力维护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创新监督工作机制,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和保障民生水平,坚定不移地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把维护好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十七大关于民生问题的重大决策和市委的重大部署,更加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大力推进检察工作社会化,贴近人民群众开展检察工作,让老百姓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接访的每一件诉求、化解的每一个矛盾、行使的每一项职能中,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的热情和公正,自觉接受全市人民的评判和监督。

四是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坚定不移地做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的开拓者。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市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创新创优的力度,力求在执法理念、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工作方法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努力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打造更多的“亮点”和“品牌”,推动全市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创新发展。

五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坚定不移地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执法者。我们将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持之以恒地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专业化建设,确保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健全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基层检察院争先进位、争先创优,促使更多的基层院迈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不断提升我市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南京在新一轮科学发展中走在前列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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