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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院举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社会监督启动仪式
6月17日下午,玄武区院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社会监督启动仪式在院七楼会议室隆重举行,会上玄武区院聘请了7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社会影响力的人士担任该院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社会监督员。省市检察院、省市团委、玄武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应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这是该院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监督,实现创建活动“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又一新举措。自此,玄武区院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社会监督机制正式启动。
启动仪式上,与会领导观看了玄武区院青少年维权岗宣传片??《女检察官和泥淖中的孩子们》,听取了王少华检察长对该院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汇报,周晓波副检察长宣读了该院聘请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社会监督员的决定,王少华检察长亲自为7名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这7名社会监督员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大学教授、中学校长、妇联主席、社区主任等各界人士。根据玄武区院制定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接受社会监督办法》,社会监督员享有对该院青少年维权岗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查询、对该院拟做出不批捕、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的涉及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参加听证、发表意见、调查了解青少年维权岗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参加该院有关维权工作会议、提出要求和指导意见等权利。同时也承担着及时反馈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做出专题的调查等义务。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犯罪预防和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教授,作为社会监督员代表进行了发言,他指出青少年犯罪在我国仍处于高发阶段,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关系着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玄武区院启动社会监督是检察维权向社会延伸,以检察维权来促进青少年社会维权体制形成的一个很好的途径。
玄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易兵、团市委副书记郑玲玲、团省委副书记万闻华、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汝信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各位领导都对玄武区院青少年维权工作扎实的基础和创新的理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省检察院吴汝信副检察长为玄武区院创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提出三个要求:一是要在充分理解创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重要意义和充分认识争创工作任务艰巨性的基础上,借助创建活动这个平台,抓规范、创亮点、重实效,深入推进青少年维权工作;二是要充分利用社会监督机制,注重加强总结和宣传,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维权岗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希望社会监督员切实履行好职责,大胆监督,对维权岗创建工作经常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维权工作的实效性,将青少年维权工作逐步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活动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是团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通知》中对创建活动提出的八条意见之一。为此,玄武区院专门制定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接受社会监督办法》,将创建活动的各项内容通过设置专栏、开展宣传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社会监督机制的启动将完善我院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的内涵;将扩大青少年维权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面,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将有效宣传青少年维权岗的做法和成效,提高青少年和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维权的认同度,争取最大的社会支持。
聘请社会监督员、启动创建活动的社会监督机制是我们的一项有益的探索,这只是创建活动监督机制实施的起点,今后玄武区院将以此为契机,拓展工作平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动态管理及监督考核机制,将青少年维权工作逐步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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