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世明 特约记者 崔 洁 肖水金 雒呈瑞 利 剑
社区矫正,对一般人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把判缓刑的人放回社区进行改造,这样说可能就通俗多了。可是,这样一来,许多人又嘀咕了:社区来了缓刑犯,社区还有安全感吗?他们会不会――?猜疑和误解来源于隔绝和神秘,近日,本报记者就走进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世界,看一看他们的世界有什么不一样?经过矫正,这些失足的人群又是怎样洗心革面、回归社会的呢? 9月1日,溧水县和凤镇正在举行一场特殊的捐款。参与社区矫正的20名缓刑人员为新开学的贫困学生进行了捐款活动,当天总计捐款1850元。 从事废品收购生意的矫正对象余东是放下手头的活儿,冒着烈日骑着摩托车从孔镇前胡赶到现场的,他捐出了五百元。余东曾因非法收购电缆,被法院判处五万元罚金,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家里也不富裕。像他这样情况的人,还不止一个。他们几乎都有一个个不为人知的故事。 原国企负责人匿名捐款20万 “帮助困难的人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的,如果四川灾区需要,我还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特别是在灾区学校重建方面我还准备多捐点钱,让孩子们早点上学。”当别人问张生捐款为什么不留名时,张生回答。 张生原是县某国有企业负责人,2006年12月因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纳入社区矫正后,他因为对法院判决不服,加上心理落差太大,思想负担很重,羞于到镇司法所报到。后来经县检察院、县司法局、镇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的多次谈话教育下,他重新振作起来。近两年来他与别人合伙投资上千万元开设工厂、酒店及一个农家饭庄,为溧水县解决了100多名人员再就业,每年还为溧水县创造利税几十万元人民币。 张生致富后,不忘慈善事业的发展,近两年来先后为镇居委会、十多名困难群众捐款8800多元。今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灾害后,他先后匿名通过县慈善总会为四川灾区捐款1万多元人民币和17万多元的物资。 考上大学后他给检察官送来锦旗 今年4月17日一大早,溧水县东屏镇村民刘正义赶到溧水县看守所监所检察科,为监所检察干警送上了一幅写有“排忧解难献爱心、真诚帮教为学子”的锦旗。 事情得从去年1月说起,一天,刘正义正读高三的儿子刘小华经不住几个朋友的撺掇,参与了一起犯罪活动,被法院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7个月。2007年4月刘小华开始到当地司法所报到,接受司法矫正,他在矫正期间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罪态度好,学习成绩也比较优秀。07年高考临近,为了能让刘小华全身心地投入复习迎考,溧水县人民检察院与其矫正所在地司法所商议,破例允许由其父刘正义定期到司法所汇报儿子有关情况,刘小华一门心思安心学习。后来,刘小华不负众望,以高分的成绩被南京某学院录取。 溧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厚顺得知刘小华被录取的消息后,抽出时间到刘小华家中,叮嘱他在大学好好学习,并送上了1000元学费。为感谢溧水人民检察院对他的关心和支持,刘小华特请自己的父亲给溧水县检察院检察官送来一面锦旗。 为64户村民免费安装有线电视 仅有小学文化的傅某,自幼酷爱学习苗木种植技术,多年来利用所学在自己致富的同时,也带动了当地众多乡亲脱贫致富,在当地是个小有名气的能人和好人。然而由于不懂法,2007年10月因收购他人盗窃来的两株珍贵苗木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被判刑后,傅某心里怎么也想不通,区区两株苗木又不是自己偷来的,怎会被判刑呢?为此他整天愤愤不平,甚至无心种植经营苗木。 溧水县检察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同志得知此情况后,会同县矫正办、镇司法所的同志多次主动上门做工作,对傅某开展谈心教育、心理疏导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傅某进行普法教育。通过一系列的教育转化工作,傅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决定以此为教训,重树信心,守法经营,很快他的苗木农场又红火起来。 今年8月,傅某看到自己所在村地处山坳,离镇偏远,村民贫穷,村民没有线电视看,影响了村民们的精神生活质量,心里着急,于是他主动与镇广播站联系,自己捐10000元,给本村64户村民安装有线电视,同时承担其他费用,不要村民掏一分钱。 社区矫正江苏先行 据溧水县检察院检察长倪一斌介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和《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等文件的有关精神,溧水县人民检察院与溧水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矫正对象奖、惩进行通报的六条规定》。此项规定的实施,一方面为更好地预防和打击矫正对象又犯罪案件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也大大提高了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促使其改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经过社区矫正,大多数矫正人员都能幡然悔悟、改过从新,成为守法公民,有的甚至成为致富带头人,有的走进了大学校园。 溧水社区矫正的故事只是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侧影。 记者从司法厅了解到,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省份之一,截至去年底,我省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5087人,总数全国最高;按期解除矫正22797人,重新犯罪率仅为0.12%,为全国最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6年3月,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在全省确立了20个省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示范区。两年来,各示范区共建立教育基地225个、公益劳动基地496个、就业基地114个,组织公益劳动296357人次,帮困解难9754人次,提供帮扶资金103万元。组织集中教育176970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37046人次,共开展行政奖励1935人次,探索性地开创司法奖惩工作,先后减刑49人、假释1人,形成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江苏特色,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据了解,制度体系建设是今年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五大体系建设”之一。今年5月,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初步确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办法》等11项制度建设目标。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张新民指出,《社区矫正工作办法》的出台,为我省矫正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法制保障,为提升矫正工作水平打下良好基础,为促进国家社区矫正立法提供了生动素材。他同时要求,要加快社区矫正相关制度建设步伐,力争早日建立并完善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