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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诬告?举报不实是否属诬告?

 

       诬告陷害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诬告陷害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不构成本罪;
       2、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本罪;
       3、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
       4、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对象,如果行为人只是捏造了某种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并没有具体的告发对象,这种行为虽然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但并未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也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5、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

        举报失实或者错告,这和诬告陷害有着本质不同的区别。关键要看行为人是不是故意的。举报人举报不实或者错告是因为对情况不十分了解或者是认识上的误会;而诬告则是出于发泄个人私愤等不良动机而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完全是故意的。因此,不符合诬告陷害罪法定构成要件的举报,即使是错告或举报失实,也不构成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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